五、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成年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逐页复印件(空白页无需复印)
●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A. 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B. 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书(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C. 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书(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 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