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什么是英国海外领土移民? [打印本页] 作者: 特克斯TCI 时间: 2017-8-29 14:01 标题: 什么是英国海外领土移民? 1981年的英国国籍法案的第4条规定,须在英居住满5年等条件限制,而在2002年的英国海外领土法案通过生效后,新增的补充4A条,就是专门针对BOTC的,确认了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自动登记成为英国公民已成为英国政府必须接受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只要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提出申请(此申请须在英国本土进行)后,只须符合品格要求包括有稳定工作或收入,过去没有放弃过英国籍等,即刻获批,但须参加指定日期的公民宣誓仪式,因为它与普通归化入籍不同,BOTC除了需要宣誓效忠英女王之外,还须效忠原海外领土。至于原来的第4条,现只适用于英国皇家属地(海峡群岛及马恩岛居民)及英属塞浦路斯基地区居民。
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免签进入欧盟
英国国籍法属于世界上最复杂的移民法之一,因历史渊源,其护照种类繁多,需要留意护照内容,代码究竟是GBR,还是GBD,GBP,GBO,GBN?国籍类别是BC,还是BOTC?如果是BOTC,那内容有无背书注明:“持证人拥有英国居留权”字眼?要注意的是:英国海外公民护照(BOC)是不可以免签进入欧盟国家的;而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是可以免签自由进入欧盟国家的,但不可以在欧盟国家自由工作和定居,除非已登记更换为英国本土公民护照(不过,在英国13个海外领土中,直布罗陀的居民既是英国公民,又是欧盟公民,这点极其特殊)。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也是都可以免签自由进出欧盟的。
英国海外领土背景介绍众所周知,英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随着二战结束,很多殖民地纷纷独立,原英国1948年国籍法已渐不合时宜,几经修订、讨论和调整,终于出台了1981年英国国籍法,主要的改变就是:将以前的殖民地(colonies)改称为“英国属土”(British Dependent Terrotories),不享有英国居留权,对其实行严格限制,如果要申请成为英国公民,必须按照第4条执行(诸如在本土的居住时间要求等);原来的“出生地主义”(即只要是在英国出生,就是英国公民)改为“血统主义”(出生时必须父母有一方是英国公民);用“英联邦公民”(CC)代替原“英籍人士”(British Subjects);将原英属地的海峡群岛及马恩岛改为“英国皇家属地”(Crown Colonies),并赋予其居英权。2002年出台了英国海外领土法案。将14个海外属土改为“海外领土”,并允许其自动成为英国公民(除英属塞浦路斯基地区外),至此,英国完全将战后遗留的殖民地、属土、海外领土的居民身份问题彻底解决。英国海外领土其实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只是原则是按英国的普通法来做,拥有当地永久居留(PR)本身就已不易,再到入籍也是需要极其费时的,对具体时间,各领土规定不等,时间相差很大,有的领土就比较苛刻,但也有比较松散的,特别是一些领土的总督或政府总理,是有权决定谁可以入籍的,一般都是在申请者对当地有很大的利益贡献或极其知名人士(这种知名可以给当地带来很大利益的),但究竟何为“很大的利益贡献”?对这点,没有任何具体法律明文规定,也正因为这样,变成当地政府可以自说自话了。英国13个海外领土(不含英属塞浦路斯基地区)公民,是有权在英国居住、工作和生活的,没有任何时间或条件限制,等于是英国公民,也可以免签去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和英国本土公民护照一样(百慕大居民免签美国可停留半年),与英国本土公民不同的是:无权在欧盟其它成员国工作和享受福利的权利,如果想更换护照,就要到英国本土,登记成为英国本土公民,虽然手续很简单(具体可看2002年海外领土法案补充4A条),申请即可,但其中有一个要求就是在英国有稳定工作或收入和固定住所。不过需要留意的是由此而可能衍生出来的缴税问题:作为英国税法上的“永久居民”,英国除去基本免税额外,分三级递进制(SR/BR/HR),个人所得税率从10%~40%不等,所以需要事先向有关税务会计师咨询了解细节,不要随便乱填报个人收入资料。这里重申下:如果英国不赋予海外领土居民以英国公民的身份,必然会再次引起海外领土主权争议或独立问题,其它国家美国早就赋予海外领土关岛、塞班等地以美国公民身份,就是避免出现独立等之问题。马岛战争彻底改变了英国政府的思维,当时爱国主义情绪弥英国,再加上后来的圣基茨和尼维斯宣布独立,英国社会形成共识:不能再让任何一个海外领土丢失了,只是鉴于当时香港问题的存在,才拖延至2002年彻底解决海外领土居民的身份归属问题。国际社会,对海外领土的问题处理,基本也是如此解决,只是为了保障当地居民利益,反而会限制本土居民在当地的权利,英国本土公民到英国海外领土,反而是无权工作的,是需要申请的,这点同中国内地居民去香港和澳门一样,不但不可随便定居,而且有限制的,道理是一样的。英国13个英国海外领土公民护照(BOTC)都是可以自由进出欧盟国家的,但只是限于旅游、观光和商务,时间为3-6个月不等,是不可以在欧盟工作或定居的,其中只有直布罗陀的居民既是英国公民,又是欧盟公民,可以不受此限制,情况比较特殊。总之,想知道自己的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护照是否可以在欧盟国家自由定居、工作,可以参照以下几点:首先看护照看封面是否注有“European Union”字样?然后看护照内页(带照片的资料页)上方是否注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再看内页(备注页)是否有以下背书(Endorsement)?这关联到自己的权利,特别留意以下字眼:Holder is not entitled to benefits from European Community provisions relating to employment or establishment(持证人不享有欧盟区提供的工作和定居权利) 或Holder is subject to control under the Immigration Act 1971(持证人受1971年移民法律严格控制,即在英国权利受限制) 或Holder is entitled to the right of 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持证人有居英权,即在英国无限期自由出入、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