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宣誓入籍后回国发展问题。[归国]
本人今天收到council来信,告知下周三1月26日前往地区议会参加入籍仪式。现在本人是这样打算的,
提供出来仅供大家指正,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1)本人老婆在国内,喜欢来澳洲旅游但是长期生活的不要,而且她有很好的发展和事业,所以希望我也
回国帮她打理;再加上双方老人都已适应国内,所以不得不回国发展。
2)主要原因就是所有的PR签证都只有5年有效期,如果我想现在年轻时回国发展,老了再和老婆一起回
澳洲养老,澳洲政府肯定是不会乐意的。所以澳洲护照必须要拿,否则读书和移民监都白做了。
3)澳洲政府肯定没有所谓的通知中国大使馆的行为,入籍行为属于个人隐私,而且澳洲本身承认双重国
籍。这也就是中国大使馆经常会让PR两年以上的人,在中国护照过期更新时,总是要你填“未加入外国
国籍声明书”。
4)下面是重要的来了:总是在出入中国边检时使用有效的中国护照,永远不要使用澳洲护照,只要使用
一次你也就GAME OVER了。我的打算是回了国就不出来了,揣着澳洲护照谁也不知道。如果要回澳洲,首
先申请港澳通行证,首先到达第三地,比如香港或者澳门,然后在从第三地堂而皇之的登机前往澳洲,
你是澳洲公民又持有有效澳洲护照,移民局无权拒绝你入境;然后回中国的过程反之亦然。
不知道这样操作可否,我可是有朋友已经这样做10年了。
以上的做法是否可行,有tx这样做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