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的车祸是在6月发生,我不知道过失的问题,如果双方都有过失,你应该在发生车祸后的21天之内,委托你的维修估价公司,找对方,并验明对方维修的报价。
现在如果对方的损坏车辆还没有处理,你应该还可以找一间汽车维修公司,去检查,并向你汇报有关费用。
现在你已经收到对方一张五千三百多元的报价,那么这个情况会比较复杂。你唯一可以做的是委托一位律师,然后找一位维修估价专家,去评估有关维修单据每一细项是否合理。
最主要的关键是责任的问题,因为你在帖子上没有说明谁对谁错,因此很难给你一个详尽的法律意见。
如果你想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与本律师联络。
此敬
郑玉桂律师敬上
诉讼律师,事务律师,移民律师,税务律师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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