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 本帖最后由 alanwang 于 2010-6-16 18:17 编辑 [/i]
车辆买卖无论是对卖家还是买家本该是件很讲诚信的事情,但真是应了那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就有那么些无耻之辈!!!
以下是我今天在卖车时的荒唐经历,特在此发帖与大家分享,希望能给予汽车卖家一些警示吧!!
和众多兄弟姐妹一样,我和我男朋友也是完成学业后,打算在回国之前卖掉我们的小车。这辆车并不名贵,而且是99年出厂,但是因为主人的细心照看,车况很
好。就在前天,有一个买家约定看车,当时那个买家很满意,在商谈之后确定以3700刀的价格成交,并交付100刀订金,约定在今天下午付款过户。
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约,但是订金是在商谈好买卖价格后付的,这已经相当于有了口头合同。结果没想到,就在今天去办理过户的时候,这位买主的姐姐和姐
夫一同去了,并向我们发起了挑衅,推翻了之前商定的价格降为3000刀不说,还对我的男朋友指指点点,说些很让人发指的话,并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就找律师告
我”,这可是两个将近40岁的成年人啊,没有信用不说,并已老卖老,欺负学生,全无素质可言。
其实那位买主本人看上去还是蛮老实正直的,却没想到会有那么野蛮没素质的姐姐姐夫。看车时这位买主的爱人说买这车是专门送孩子上下学用的,当时我们双方
在商定价格的时候也是非常愉快的。作为卖家我们也真的是实实在在的为对方着想,想到会有一个可爱的小朋友坐在这个车里天天上下学,在交车之前,请修车师
傅仔仔细细的做了检查,不仅做了road certificate, 还额外为他们更换了两个前轮,甚至连个小小的灯泡都换了,卖车才3700刀,换这些东西就花费了340刀,其实
我本可以只做road certificate 就好了,但为了确保人家买主的利益,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竟没想到竟会落入这样的圈套。真是应了那句话,人善被人欺。
事已至此,只能说是不走运,但是希望我的这个不愉快的经历能给大家一些提醒,切勿轻易相信别人,原来交了定金也可以用这种方式去破坏协议的,真是可笑之
极。在商定价格的时候一定要写一个书面的东西,把买卖的价格,日期之类的都写在里面,双方签字,而且定金一定不能像我一样只收100刀,起码要cover你做
service的费用,别让自己吃亏!!希望所有的汽车卖家都能找到诚信的买家!!
最后,希望那位买主好好想想,你们为人父母做出这样的事情,难道就不怕报应在你孩子身上吗??? |